地址: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
   138号豪盛花园D-1601
电话:029-83668291
手机:15721946022
网址:www.lmlawyer148.com

文章正文
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分级?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3-03-25 00:41:1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为了客观划分医疗事故等级,卫生部于200273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2号令的形式颁发了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(试行)》。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程度,医疗事故分为四级:

一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死亡、重度残疾的。一级又根据损害程度分为甲、乙两等;

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。二级内又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等;

三级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,也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个等级;

四级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。

脚注信息
版权所有 陕西卓熙法律咨询有限公司     联系电话:029-83668291     陕ICP备15005600号-1